新标准!|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正式实施

2023-11-0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相关通知,“依法逐步将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排污单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在“十四五”期间将工业噪声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在此工作推进的过程中,为了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噪声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工作,生态环境部门正式出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HJ 1301—2023)国家标准,并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噪声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填报要求、工业噪声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管理要求,提出了污染防治技术要求及合规判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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